今天是 欢迎来到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烟台市委员会!

一带一路投资法律资讯——加纳(1)

来源: 2019-03-12 14:29:21 浏览量:

来源:中国贸促会   编辑:招商联络部 张胜男


加纳基本情况

加纳被视作投资西非的门户。其主导产业是农业,贡献约1/4GDP和超过一半的就业机会。与其他非洲国家相比,加纳的工业基础相对良好,政局较为稳定,改革态度较为积极,对外资较为开放,是撒哈拉以南非洲较优的投资目的地选择。

加纳是多个区域贸易联盟的成员,包括西非国家经济共同体(ECOWAS)等,该组织成员间可实现商品和人员自由流通。

投资法律

加纳于2013年开始实施新的投资法,即《加纳投资促进中心法》(Ghana Investment Promotion Centre Act, GIPCA)。根据GIPCA,除了彩票、美容理发等8个领域禁止外资进入,电信、银行等领域限制外资进入外,其他领域均对外国资本开放。

根据GIPCA,所有外资企业均需在加纳投资促进中心(GIPC)注册。一经注册,企业即可享受GIPCA规定的优惠政策。GIPCA的优惠政策是最基本的,基于所在行业,企业还可享受税收优惠等鼓励措施。

法律和司法体系

加纳的法律体系基于英国普通法和习惯法。法院分基层法院(lower court)和高级法院(superior court)两类。受资源和效率限制,法院案件挤压较为严重,判决执行困难较大。

加纳《替代争议解决法》规定了仲裁、调解和习惯仲裁(customary arbitration,加纳当地传统的一种争议解决方式)。《替代争议解决法》根据UNCITRAL仲裁示范法制定,法院对仲裁基本持支持态度。加纳是《纽约公约》成员国,实践中加纳政府表达过在能源领域对UNCITRAL仲裁示范法项下临时仲裁(ad hoc)方式的偏好。


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